第九百三十章:整顿科道(2 / 25)

和给事中不同的是,御史之官,自秦始置,便是监察官。

先秦之时有史官,为侍史,负责记录国君同臣下奏对之言,因其长久熟悉朝政,善于收集消息,渐成国君监察臣下之官职,这便是御史纠察官邪,监察百司的权力来源。

最初的官制当中,设监官与谏官,监官为御史,归御史台,掌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

至于谏官之职,据传源于上古舜帝之时,有纳言,负责向君上呈递下情,提出君上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