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章:整顿科道(3 / 25)

,予以匡正,秦汉时设谏议大夫,专司谏君上,议朝政。

唐时谏官和给事中一同归于门下省,至宋时,专设谏院,职权进一步加强,掌纠弹之权,负责谏诤皇帝,绳纠宰相,更有风闻奏事之权。

但是,随着制度的逐渐完善,监官和谏官的职权开始相互侵夺,宋时虽设谏院,可为防宰相控制谏院,谏官皆由皇帝亲自选拔,进而成为皇帝制衡宰相的手段。

如此一来,监官和谏官便渐渐合流,有台谏合一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