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宗藩条例新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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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了亲王就藩后的赡养田、盐引,以及对封地湖泊的所有权后。朱由校还将万历朝宗禄永额制和宗藩妾室数量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宗藩条例》规定亲王妾室的最大数量是十人,郡王是四人,将军是三人,中尉是两人。没有爵位的庶人,在年过四十后,仍然没有子嗣,才准许纳妾一人。
新规中明确规定了,亲王只允许三妻四妾,郡王只允许一妻三妾,镇国将军只允许一妻两妾,余下只允许一妻一妾。只有年过四十后,仍然没有子嗣的,才准许多纳妾一人。整妻无子亡故的,可从平妻中晋升一位,但不许新娶。
万历朝宗禄永额制规定:“宗室之子皆得受封,但限其禄数,郡王除长子外,给五子之禄,将军四子,中尉庶人三子,此固均禄之良法。臣今再乞天恩,于所拟之外,合量添一子之禄。中尉庶人禄薄,合与将军同例。”
新规中规定,郡王除长子外,给四子之禄,将军三子,中尉庶人无。
也就是说,朱元璋制定下来的宗藩八级制度: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在天启朝开始,只承认五世而袭。
首先,在妻妾数量方面采取了极为严格的控制措施,使得宗藩们无法像以往那样肆意纳妾,从而有效地遏制了人口的过度增长。与此同时,原本复杂的八级宗藩制度被大刀阔斧地改革为简洁明了的五级制度。且不提未来会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但就在这项新规开始施行之际,明朝的宗藩数量便要急剧减少整整五万人之多!
当然,朱由校和朝廷深知这五万余名宗藩突然间失去生活来源将引发诸多问题,因此并不会即刻逼迫这些毫无谋生技能的宗藩们马上自行寻找出路。
在对其数量加以限制之后,新规还明确设定了各等级宗藩每年所应领取的固定俸禄额度:亲王每年可获得两千两白银以及三百万枚崭新的元龙币;郡王则为一千两白银加上二百万枚元龙币;镇国将军能领到五百两白银与五十万元龙币;辅国将军可得三百两白银及同样五十万元龙币;而奉国将军则有两百两白银和三十万元龙币入账。至于公主、郡主以及县主等女性宗室成员,她们的俸禄标准参照亲王、郡王以及镇国将军来执行。
如此这般安排下来,宗藩们每年所领取的俸禄当中,将会有超过半数是以朱由校大力推行的新型货币——元龙币的形式发放。这一举措无疑极大地促进了元龙币的广泛使用和流通,毕竟大明皇家银行背后拥有着规模极其庞大的黄金和白银作为坚实的储备金,足以支撑起这种货币体系的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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