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民不允许拥有私人土地,更遑论土地的买卖,这意味着,陇西魏国与最初的秦国,他们国内的贱民,等同于贵族的附庸,辛辛苦苦耕种一年的农作物,换来的,只是微不足道仅仅只能糊口的粮食。 这在赵弘润看来,简直就是奴隶一般的地位。 而事实上,在陇西魏国与早期的秦国,贱民其实与奴隶的确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因为贱民绝大多数都是两国攻灭的氏国或氏族的人,是不配拥有姓氏的失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