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知之渐,颜异为腹诽之初。 直指夏兰:出於惨刻之日,斯并虐主所行,佞臣攸致。 如此,也就寥寥数语,刘辰星又将第二问答了。 但到了后面三个问题,难度就一下拔高了不少,乃关于具体的案例分析,需要运用相关刑法知识: 第一问:如果因为玩耍而使人失去性命,打斗误伤劝架的人,这样的案件应该怎么判决? 第二问:丈夫打妻子的脸是“大辟之科”,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