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秦聿道:“被告人主观上对盗窃的西瓜与普通西瓜存在认知误差,属于法律认识错误,追究责任时应当考虑这一因素。” “法律上不存在‘不知者不罪’,不论是否法律认识错误,犯罪即是犯罪,‘不知道’‘不了解’都不能抹除犯罪事实。” 秦聿打了个比方,“我们可以反过来看,如果甲在乙家中看到一块翡翠,甲说这块翡翠价值百万,乙心生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