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决策的事情拿主意,提出办理意见,然后呈皇帝同意之后,形成敕命,然后送门下省复核,如果门下省没有意见,则交由尚书省的六部负责正式实施。在这当中,皇帝有否决权,门下省也可以有不同意的权力,尚书省没有决策权而只有执行权。 三省六部的运作方式,确保了分权的模式,尽可能地把臣子的权力给分割开来了。而在唐后期,又在三省六部的基础之上形成了议事堂的制度,在长安之时,议事是有固定的场所的,称之为政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