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是没有单独的宰相的。 宰相的权力,分割在了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中书省的长官称为中书令,有两个副手为中书侍郎,再下头便有七八个中书舍人,中书舍人负责拟定办事意见。门下省的最高长官称作侍中,两个副手亦为侍郎,再下设给事中若干人,给事中负责核对诏命的合理性,合规性,属于操作者。尚书省的最高长官尚书令,其下设便是六部了。中书、门下,尚书合起来便被称为三省六部制。其中中书省负责对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