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征税,反对重税的原则。 他特地对宋元以来繁琐的关市之征做了整顿,明文规定商税为“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还有“农具、书籍及他不鬻于市者”也勿征税。 总体上,洪武年间的商税比较轻,这时的商人虽然社会地位较低,但他们的物质生活并不贫苦。 即便如此,效益好的酒馆或商铺,在三十税一的情况下,每年要缴纳的税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如果是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偷税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