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因两国同时有事于越南,渐致龃龉,今彼此愿为了结,并欲修明两国交好通商之旧谊,订立新约,期于两国均有利益,即以光绪十年八月二十八日奉旨允准者作为底本,为此两国特派全权大臣会商办理......签订条约如下: 第一款,越南为大清国之藩篱,主权在大清国,此事为中法两国共同确认,同时法国保证不会再在越南再生事端并谋求政治权利; 第二款,越南全境主权为升龙府政府所有,承认法国在西贡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