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民国在推行一夫一妻制的新婚姻法时,有过一次颇为剧烈的革新,比如规定纳妾违法,又比如废除订婚制度。 但社会总是螺旋向上,有时大步向前,有时又会倒退一小步。 比如国家立法明确纳妾违法,最后却弄出一个妻子允许纳妾、纳妾就不算违法的司法解释,颇为滑稽。 订婚制度也是如此,立法中明确废止,但民间也好,高层也好,依然重视订婚。 不仅如此。 订婚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