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知青罐头厂有五个股东,姜小白是大股东,占据70%的股份。 然后是王猛占据10%的股份,王超和宋卫国两人一人占据5%的股份。 然后剩下的10%的股份,是已经去世的刘梅的股份,由姜小白代管,然后收益是刘梅的家人。 至于合不合法之类的,现在也没有这个说法,姜小白还愿意给钱,刘梅的家人就没有什么不满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