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市舶司(2 / 15)

统管。

太祖元佑二年十月六日,诏泉州增置市舶。大周规定,凡经营海内外贸易的国内商船,必须在泉州港口领取“公凭”或“公据”,才可发舶,如违法,船货就直接没收入官库。

而市舶司的主要职能便是船货管理、征税缉私,招徕迎送。

货船管理这一项,其中就有官办的造船场。

近十来年时间内,海贸在大周的税收占比越来越重,皇帝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