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后世英美所执行的法系,法官可以根据以前的法官对相同或相似案例的判罚来断案。 而成文法,又叫大陆法系、中华法系等,如法国、中国就是其中代表,特点是不管什么案件,作为法官,都必须按照正在执行的法律法规去抠条目,去一一对应,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以前的案例跟你手头的案件是没有关系的,你只能按照当前的法律法规来对应判案。 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就是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