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汶村 就有偿剿灭汶水汶上水贼一事,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义务: 从协议签订之日(光和六年二月十八日)起,驻守乙方村庄,消除汶水汶上水贼对乙方村庄的威胁,避免造成人员伤亡、物资损失或者建筑损毁……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建立客栈,以作为甲方驻扎士卒的建筑,甲方驻扎期间住宿费用定位系统规定最低限1铜币/人/天,按月份结算或者不足月份的按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