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流行于夏国的本土名言,原文就是2700年前的周朝时期的同文谚语,并被《左传桓公十年》所记载。 这句话的意思是,百姓本没有罪,因身藏璧玉而获罪。 原指普通人不能私藏宝玉,一个小百姓没理由有宝玉,除非盗取抢劫。 后亦比喻因为有才能、有理想、有财富而受到迫害。 宋诗晴并没有立刻沦陷在眼前的巨额财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