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百姓上交的田租比之以往低了很多很多。 但是大隋的均田制有很多东西没有规定得好,比如说分给百姓的永业田,是人均二十亩,这种田可以传给子孙后代,一切所有权都属于百姓,他转让、贩卖、送人都是他自己的事情,官府一概不管,百姓有时候为了生计、为了治病,迫不得已将属于自己的永业田抵押、换钱粮、换药物,最终使永业田成为别人的田地,而这种田,也是百姓丢失得最早的田。 第二种是露田,朝廷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