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12年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巡捕”和“巡警”同时被改为“警察”。职责上都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包括抓捕土匪、山贼。 不过租界内还是沿用着大清法律,依旧是称呼为“巡捕”。 火车之上,齐六斤所在的车厢之内。 “来人,查一下这小子的行李中有没有违禁品!”警长再次一摆手,两个巡捕上前来,翻找起他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