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不讲逻辑,但是符合他的信仰。 闫鸣佐认为,他杀人,所以,他存在。 一个疯癫至此,天生的疯子。他的杀人手段也完全出乎人的意料。 他可以用一根筷子,戳破人腿上的大动脉,也可以将高温的铁水往人的喉咙口直接倒灌下去,总之方法极残忍,死者还会在漫长的痛苦中亲眼见证自己的死亡。 当然,这些个血腥的镜头,李想手上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