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了人命,那就一命还一命。也没工夫去寻找什么真凶,反正让你们自己选人,然后处死。 而明朝的县衙其实是没权利处死人的,高于杖一百的案件都需要移交府衙、省提刑按察使司、刑部层层审核。甚至极刑还需要皇帝勾决。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可以枷号示众用上百斤的大枷,活活把人累死。也可以杖刑的时候下重手,把人打死。而用刑的那些衙役都有祖传的手艺,可以几下狠手就打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