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人的确死不足惜。 只可惜了那儿媳妇和闺女。 不过我觉得我们要是去做普法工作的话,效果可能并不会多好。 真正愿意撕破脸的还在少数。 大多数人都是能忍则忍。 其他不说,就拿我当例子,我如果不是发现卖快餐能赚钱,再加上先前被逼到绝路,恐怕也很难狠下心去你们那边报案,寻求帮助。 这应该不是孤例。 而是普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