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办事效率。 毕竟按照唐代三省流程,凡在宫中所出文书和各处所上奏状、申状到门下省和中书省,都需要送到尚书省,由尚书省下六部,再由六部交给下辖各桉审核议定,检寻文书,追更朔源。” 而各桉近则向寺、监审核议定,远则往州县,等到一切查清,然后整理归册,申报回尚书省。 尚书省再送转中书省取旨,让中书省转送门下省复奏“画可”,然后“翻录”下达尚书省。 尚书省再下达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