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更日益受到重用,被誉为「社稷之臣」。 初执掌中原地区赋税事宜,建议颁行《便宜一十八事》,设立州郡长官,使军民分治。制定初步法令,反对改汉地为牧场。建立赋税制度,设置燕京等处十路征收课税所。 窝阔台汗三年(1231年),任中书令(宰相)。此后,他积极恢复文治,逐步实施「以儒治国」的方案和「定制度、议礼乐、立宗庙、建宫室、创学校、设科举、拔隐逸、访遗老、举贤良、求方正、劝农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