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刘备征交州(2 / 17)

款。

儒士至各郡办学,建立大学,需达到学士水平,方能入学。学杂费一年一万农元,成绩优异者,经儒士推荐,可由银元司出借无息贷款。

只要授勋、实职儒士、大儒皆可在太学院免费学习,吃住,费用由所在部门支付。

太学院不再对学士提供免费学习、食宿。

接着,皇家内府出资为开办学院大兴土木,在洛阳建大学四所,司州地区在河东郡、河南郡、弘农郡、冯翎郡、扶风郡各建大学一所,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