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散,其中还有几宗人命官司与他有关。 第三个,是一女人,人称香姐,全名王香妹。这女人十五岁就嫁人了,生下孩子后离开家庭,在外省做过一段皮肉的生意。三十岁之后,她回到县城开起了会所,广交朋友,渐渐垄断县里的承包工程,并大量拖欠工人们的工程款。曾有上百农民工联合讨债,结果被她纠集打手保镖打伤数十人,其中两人不治身亡。出了人命,她依然平安无事,行事反而更嚣张。她之所以如此狂横,据说她背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