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1998年,美利坚国会修改了该法,使其拥有域外效力,同样适用于外国企业。 只要一家企业用美元计价签订合作,支付发生在美利坚领土,或仅仅通过设在美利坚的服务器发送、存储邮件,这些都被视为“国际贸易工具”,美利坚就认为自己有权提起诉讼。 这就令这个法律条款,成为了美利坚的一个长臂管辖的工具,美利坚利用它在之后的近二十年不断掠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