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的消息后,立刻吩咐黄立极,起草诏书颁布。 这份诏书,是在朝会通过后,皇帝命内阁大学士草拟、并且亲自批红,政务院户部认可、大理院户科通过、而且还盖上了国会筹办处的印信—— 可以说一切合规,拥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未来若想推翻,也需要这么一套流程。不会因为某个官员反对,就丧失法律效力。 但是朱由检为了稳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