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没有设置的机构责任接过来,权力越来越大。 后来演变至清朝,道就成了府的上级单位,几乎可以说是省道府州县五级体系。 雍正皇帝觉得这样实在是乱,把属州改为散州,不再辖县,只有直隶州才能辖县。变成了省府县、省府州、省州县共存的三级体系,稍稍遏制了地方行政区划复杂化的倾向。 但是这个做法,并没有完全扭转行政区划的复杂化,道级仍旧不可避免地成为地方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