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可分有省直工社,地市工社,县区公设,(乡镇)公设。 神州大地上的绝大多数基层行正单位--公,社的前身,是在大乡或镇的基础上成立的。 只有少数地广人稀的地区,才以县区公设,作为基层行正单位。 ...... “至于那个夏副书记...”康思杰笑道:“在他们那些人看来,身为一名有头有脸的领导肝部,想讨个好媳妇,却抢不过自个公,社下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