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寺类似于现代的最高人民法院,也掌管邢狱案件审理,古代掌刑曰土,又曰理,大理寺的“理”就是“刑”的意思,大理寺就是“大刑寺”;都察院是明朝的最高监察、弹劾及上谏机构,兼理刑名,也拥有司法审判权,类似于现代的最高人民检察院。 在明朝,这三个机关都掌有邢狱大权,不过也有分工。邢狱案件主要由刑部审判,大理寺偏向于慎刑机关,负责对冤案、错案的驳正、平反,如果大理寺不同意刑部的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