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腾的实际控制人李明、李萍、李莉,签署了一份《投资补充协议》。 而这份《投资补充协议》也最终导致了小马飞腾创始团队最终失去了小马飞腾。 这份被外界看作是“IPO对赌”协议的《投资补充协议》约定: 若小马奔腾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实现合格上市,则建银文化有权要求小马奔腾、实际控制人或李萍、李莉、李明中的任何一方一次性收购所持小马飞腾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