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齿了,至少是让他感到厌恶,他天生就是一个富二代,他交一群狐朋狗友,成天里花天酒地、吃喝玩乐,开跑车、玩女人,但他绝不敢干违法的事情,顶多也就是打个架,调戏下良家妇女,这就到顶了,再坏也坏不到哪去了,因为他又自己做人的底线,不伤人性命,不危害社会。 对于沈凝这个女人,他是极其倾慕,认为她风姿绰约、气质华贵,比自己天天接触的那些庸姿俗粉不知高贵多少倍,比那些扭捏作态的电影明星们典雅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