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宣言》中说:人人生而平等,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总有那么一小撮人,生来就比旁人要显得更加尊贵许多,以至于就算他拿着刀来砍你,却一不小心闪了腰,都要让你拿命来偿。 无他,立场不同,看法自然也不同,你觉得无辜受辱,想要讨回公道,我却觉得尊贵地位不容侵犯,岂是尔等小小刁民可以肆意挑衅。 再说了,砍你时就不会老实伸长脖子等着吗?居然还敢挣扎?真是刁民!不过贱命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