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龙十年二月十九日,女举子刘辰星贿赂知贡举姚崇正科举舞弊一案,经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司推事,最终定审。 女举子刘辰星和知贡举姚崇正未有任何私下交易,女举子刘辰星不存在科举舞弊,保持圣龙十年进士科省试第一名头衔,知贡举姚崇正官复原职任户部侍郎。 原告王御史涉嫌诬告,并居心叵测将嫌疑引向魏王,视为诬陷皇族,犯案情节严重,立即革职关押大理寺,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