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乃永济县排得上名号的豪绅,在前朝更是富甲县城的盐商。 本朝律法,允许食盐私营。 但律法亦有明文规定:刑家之子,工商殊类不预,明确规定是罪人之子和商人之子是严禁参加科考。 是故,于本朝立国之初户籍胡乱之时,薛家先祖就趁此改换户籍,从盐商变成了乡绅。 俗话破船还有三千钉,何况自古盐商多巨富。 又联系市上一斤粗盐至少四十文,刘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