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他,一定要把他抓住。” “朱雀先别急,我心中还有很多疑惑,这第三案和第四案和之前做案有出入,按理说第三案应该先发通知单的,早年的鹰霸天不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他喜欢炫耀他的技巧,挑战郝连翼决,事前发通知单才让他有成就感,他乐于和郝连翼决交手,他应该很享受这个过程。只是个大胆的假设如果第三案不是他做的,那我们就找错方向了。还有一点我想不通的是鹰霸天在二三十岁的时候,除了第四案杀人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