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乡委员会经过八次筹备会议后,南京国民政府终于公布《清乡委员会组织大纲》。大纲规定:清乡委员会为清乡最高指挥机关,对清乡地区军政事宜,有权制定法规,发布命令,划定清乡区域,指定派遣清乡军警部队,招抚,部队给养,设置保安队警察,编组保甲,清乡区内特种教育,民众训练,建筑碉堡,交通通信及运输,封锁和经济统制等。 也就是说,只要在清乡地区,清乡委员会完全凌驾于原来的行政部门之上,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