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时在xx西郊密林中纠集打手以暴力殴打十四岁少年吕伟,后又在你母亲的掩护下逃脱罪责;十四岁时,于某宾馆内强行与一十二岁男童发生性关系,因怕事情败露而杀害该男童,将其尸体沉入江中毁尸灭迹。后一发而不可收拾……” 一条又一条足以让人发指的罪行从主审判官的口中逐一逐一的叙述了出来,每听到主审判官说一句道一条,被强行摁压跪在地上的郑茂脸色就惨白一分,一种浓浓的不祥预感在他心头慢慢的升腾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