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章】准备就绪(本章免费) 根据2000年8月1日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野猪已经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捕杀野猪,都属于违法行为。 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哪怕是下山祸害庄稼的野猪再多,上梁村的村民也是不敢肆意猎杀。 但是越来越多的野猪已经严重地危害到靠近小青山附近村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