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惩罚。 开始倒是没什么,只是感觉案卷描述得太过简单,没有讲清楚罪犯的作案动机,以及作案过程中的手段和情况,只是说某某遇害或受伤或死亡,至于其它的一概都无。 单看卷宗,根本无法判断他是不是有罪无罪,想翻案,想发回重审,完全无从说起。 难道我大明朝的刑部,就是这么简洁? 要知道刑部是各类案件的最终审定机构,无论是死刑又或者流放充军,还有其它重刑都由刑部审定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