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元年春 北凉道经略使府正式推行合银法,将人头税、田赋、徭役合并一处,均分至各县田亩。 从今年开始,北凉百姓不需要再向官府缴纳粮食、谷物、稻草、桑麻等农作物,他们只需要将其卖给商户、换取银两,再缴纳白银或者铜钱给县衙即可。 而官府需要用粮、用草、用布则会按市价从商户手中购买,同样的,征召民工服役也会付给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