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允许的寺庙数量以及僧众在册信徒的数量,全都进行严格压缩,超出额度的那一部分,就必须以《对外移民法》进行强制移民。 前者主要是让华联治下的各个省市对佛教的罚款的所得全部收归国有,同时让各大城市出台的相关法律形成体系化。 而后者在一些学者的眼中则是一种变相的流放,因为该法律规定,移民的地点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对外签证的部门只开通了**政府统治下的地点,而且交纳的金钱非常的高。虽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