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出,一个受害者(装死躲过)指证他朋友拿斧子砍过他。胡答辩,我一枪打的他趴在地上,他就再没回头看过,是我捡起斧子砍他的。控方又指出,他朋友拿钳子夹受害者。胡文海当即辩道:是我拿枪*他干的,他不夹受害者,我就****打他。明目张胆的大包大揽。 判胡文海死刑后,退庭时,胡逮着一个审过他的干警就握手,边握边说:“先走一步,先走一步。”那么些pol!ce,躲也躲不及他,实是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