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四十二章 身披法则而至(3 / 13)

当然,这是在李越不运用自身掌握的法则之力的情况之下。

毕竟,即便是达到多元宇宙级别的强者,除了能够自由的穿梭在各种多元宇宙之间之外。

其本身所拥有的力量,也并不是可以随意毁灭一个多元宇宙的。

除非,他本身掌握了某种可怕的法则之力。

就如此时的李越本体,掌握了时间和空间等无比重要的宇宙法则。

如果全力操纵法则之力,强行毁灭一个多元宇宙,虽然还是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