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5【大明村】(1 / 21)

山下。

户案和兵案派来的文吏,他们的本职叫做手分。

北宋中期,手分的地位高于贴司,如今已沦为贴司的副手,有点类似县衙各科的副科长。

这两位副科长一路随军,就是来掌管军中钱粮账簿的,缴获的贼赃也必须有他们经手。

下白村那一次,属于违规操作,向知县的仆人在破坏规矩。

此时听说官兵攻破贼寨,两位副科长哪忍得住立即嚷嚷着要上山接管贼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