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很快开完军政会议,这次会议主要与法律有关。 要定下炎黄帝国的《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军法》等基础法律。 李浩只是给法律指明总则,其它人根据炎黄帝国的情况,制定符合帝国情况的法律。 他掌握帝国的最高权限,法律成文经他批准后,就具有法律效应,可以正式实施。 李浩走出会议大厅,其它人还留下来激烈的讨论。 他们都要为本单位争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