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治少数民族的土司头目废除,改为朝廷委派流官。 这样,不仅可以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后性,同时加强朝廷对西南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统治。 其实说穿了,就是把少数民族土司管理的方式,变成汉族式的官员管理。 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府、厅、州、县等机构,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进行直接管理。 这样做的好处不言自明,朝廷不仅可以收取税赋,还可以征用当地的人力。 当然,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