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 可惜,此举最多只能说是延缓了田氏的进程罢了。 齐景公时,公室。田桓子之子田乞用大斗借出、小斗回收,使“齐之民归之如流水”,增加了户口与实力。是谓“公弃其民,而归于田氏”。齐景公死,齐国公族国、高二氏立公子荼,田乞逐国、高二氏,另立公子阳生,自立为相。从此田氏掌握齐国国政。 之后田乞之子田恒杀齐简公与诸多公族,另立齐平公,进一步把持政权,又以“修公行赏”争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