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指纹、血液、物证和人证之类的证据。指纹方面,我在下手之前就用透明胶包住了手指,不可能留下指纹。血液方面,今天的整个过程,我都没有留下伤口,自然不可能留下血液证据。至于监视摄像头,在我动手之前,我就让ktv服务生用口香糖黏住了。再之后ktv内部还停电了,自然不可能有我去过ktv的证据。更何况,逃亡的时候,我还穿了服务生的衣服,甚至用兜帽遮住了脸,也不可能有人把我给认出来。人证方面,有了金娜。从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