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我不挑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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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
黄毅跑的不见踪影后,林一凡好奇问道:“什么跳槽?”
“那个一线歌手江华,曾经是我手下的艺人,我把他捧出点名气后,他撕毁合约,跳槽到了橙华娱乐。”
“他都跳槽了,为什么要来挖我?”
林一凡一脸不解:“就这么见不得你好?”
苏怀明也想不明白:“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我没有任何地方对不起他,这些年也没找过他麻烦。”
“他到底吃错什么药了,非要做的这么绝。”
“不说这个晦气玩意,咱俩聊一下公司的发展计划。”
苏怀明找了块砖头放到林一凡的躺椅旁边,坐了上去。
“对公司的发展,你有什么想法?”苏怀明问道。
林一凡翻了个白眼,道:“你是总经理,这不是你该考虑的吗?”
“嘿嘿。”
苏怀明笑道:“我准备开始招收练习生,自主培养,不再收大公司淘汰下来的了。”
自己培养的练习生,可以签更严格的艺人合同,赚的更多。
更重要的是有更严格的合同条款限制,跳槽的可能性也小很多。
大公司因为各种原因,淘汰下来的实力强的练习生,太多小公司抢了,竞争激烈,合同签不了太严格的。
火了后跳不跳槽,几乎只能看艺人有没有良心。
那点违约金,艺人咬咬牙把家里房子抵押了,找亲戚朋友借一圈就能凑够,约束力太小了。
江华的悲剧,苏怀明打死都不想再来一次。
“公司的钱够用?”
从零开始培训练习生的花销可不小。
首先培训老师肯定都要从原来的兼职变成专职。
想让人家专职,那钱就得给够。
单是这些培训老师的工资,一个月估计就得花出去二三十万。
再加上场地,购买各种培训设备。
林一凡觉得,起步资金估计就得几百万。
现在星光娱乐有钱?
还是苏怀明准备再抵押一套房子?
他好像只有一套。
“文希这不是去赚了嘛。”
苏怀明的笑容有些腼腆。
股份转让好后,郭文希就自觉的重新签了一份艺人合同。
合同期限为20年,分成从原来他拿6成,修改为五五分成。
并且,除了基本工资外,其它收入转为年底一次性结清,可视需要延长期限。
这一条可太重要了。
让星光娱乐在年底清账前,有更多资金可用。
相当于是用郭文希的钱,办公司的事情。
当然,郭文希有星光娱乐百分之10的股份,公司发展的更好,他得到的利益也更大,没什么谁亏谁不亏的。
“我不懂公司运营,也不懂怎么培训练习生,你来跟我商量啥?”
林一凡不太明白苏怀明的来意。
“培训练习生不用你管,但招收练习生,你必须在场,并决定是否招收。”
苏怀明解释道:“你是公司的专属作曲人,以后公司的歌手出道,回归需要的歌曲,基本都会用你写的歌。”
“只有你才最了解你写的歌,需要什么样的歌手。”
苏怀明在和林一凡签歌曲授权合同后,拿着合同去版权局查过《不怕不怕》和《等一分钟》的版权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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